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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 Enterprise 和 Edu 工作區中的 GPT 存取

在 Enterprise 和 Edu 工作區中,GPT 的存取權限、協作與使用情況的管理方式。

更新日期:yesterday

自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,GPT-4o、GPT-4.1、GPT-4.1 mini、OpenAI o4-mini,以及 GPT-5 (Instant 和 Thinking) 模型已從 ChatGPT 退役,且不再提供服務。API 存取則維持不變。

如需更多資訊,請參閱我們的文章:GPT-4o 與其他 ChatGPT 模型退役

概覽

本文說明 GPT 相關工作區控制項目如何影響 Enterprise 和 Edu 工作區中的建置、分享、存取和治理。適用對象為替其組織管理 GPT 存取權限的工作區擁有者和管理員。

適用情況

GPT 功能的可用性會因方案和工作區權限而有所不同。如需正式推出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:ChatGPT 中的 GPTs

權限與角色 (RBAC)

下列項目可在 「工作區設定」 > 「權限與角色」 中設定。你可以在工作區層級設定它們,或透過自訂角色指派它們:

  • 哪些人可以透過工作區設定與角色權限建立或編輯 GPT。

  • GPT 是否可以共享,以及共享是否僅限邀請、僅限工作區或更廣泛的共享層級。

  • 使用者是否能存取 第三方 GPT、僅存取擁有者核准的第三方 GPT,或無法存取任何第三方 GPT。

如需更多關於設定工作區權限與自訂角色的資訊,請參閱:RBAC (角色為基礎的存取控制)

工作區層級控制項目

下列項目可在 「工作區設定」 > 「GPT」 中設定。它們會套用於工作區層級,且目前無法針對個別角色自訂。

應用程式

工作區管理員可控制是否允許在工作區中建立的 GPT 使用應用程式。如果應用程式已停用,工作區中建立的 GPT 將無法使用。此設定不適用於第三方 GPT。

動作

工作區擁有者也可以針對在工作區中建立的 GPT,將 GPT 操作限定於特定允許的網域。若未新增任何網域,則不允許 GPT 操作。若允許上層網域,也會一併允許其子網域。

若 GPT 使用不符合工作區網域限制的操作,這些操作可能遭到拒絕或無法使用,直到更新或移除為止。

如需在 GPT 中設定應用程式或動作的操作說明,請參閱:建立與編輯 GPT 以及 設定 GPT 中的動作

協作與所有權

在受管理的工作區中,GPT 可透過分享權限來支援協作。視指派的權限等級而定,協作者可能可以:

  • 使用具備 可以聊天 功能的 GPT。

  • 具備 可查看設定 權限即可檢視其設定。

  • 將其更新為 可以編輯

GPT 也有擁有者。部分工作區層級的 GPT 管理動作,包括擁有權變更和特定工作區核准動作,僅限工作區擁有者執行。

如需分享 GPT 和指派權限的步驟,請參閱:分享與發布 GPT

所有權的延續

如果某個 GPT 的擁有者遭停用,或透過一般的工作區移除流程從受管理的工作區中移除,該 GPT 不會變成沒有擁有者。擁有權會轉移給工作區擁有者,且 GPT 會標記為未指派,以便工作區擁有者視需要檢閱或重新指派。

如果原始建立者之後被重新加入工作區,擁有權可以自動恢復給該人。工作區擁有者也可以隨時手動將 GPT 擁有權重新指派給另一位工作區成員。

由 SCIM 管理的群組共用

工作區擁有者可以控制由 SCIM 管理的群組是否顯示於 GPT 共用流程中。如需設定步驟與行為詳細資訊,請參閱:SCIM 整合常見問答集

合規性

與 GPT 的對話可在法規遵循平台中取得。如需具體詳細資訊,請參閱:OpenAI 法規遵循平台

報告

工作區分析包含 GPT 區段,符合資格的檢視者可在其中追蹤 GPT 採用情況和其他指標。

如需進一步瞭解可用指標和工作區分析相關資訊,請參閱:ChatGPT Enterprise 和 Edu 中的工作區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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